我十分支持Web標準,并且認為它提出的文檔對象模型(DOM,Document Object Model)是非常合理而且有用的。文檔對象模型讓我們脫離字符,在結構層面高級方式操作文檔。
在網頁制作(HTML/XHTML)方面,遵循Web標準可以使網站的結構更加合理。但是,新的標準總會導致一部分舊的網頁制作者的排斥,很簡單,因為他們無法掌握新的標準或者/同時他們認為不需要新的標準,原來的方式已經夠用了。我不跟后一部分的人討論。
應用標準的時候,有些網頁制作者已經走進了一些誤區。往往為了一個標準不擅長而且是微不足道的效果而弄得文檔結構混亂。這顯然已經違反了Web標準的初衷。Web標準就是讓我們以清晰的結構來組織文檔,好使用DOM方式操作文檔。
舉一個例子來說,在網頁制作過程中的三欄(一般是3個div標簽)布局。很多網頁制作者都通過3個div標簽的嵌套來達到目的,因為如果不嵌套,在窗口縮小的時候,div標簽會向下流動。
它們是這樣的:
以下為引用的內容:
<div id="column1">
<div id="column2">
<div id="column3">
</div>
</div>
</div>
無論從結構還是從內容或者表現上講,這三欄一般都是等地位的,不應該嵌套。嵌套已經暗示了它們的附屬關系。當我們使用xml解析工具如 JDOM,DOM4j 或者 DOM的JavaScript(ECMAScript)綁定 來解析這些內容時,我們就會發生邏輯上的混亂。
對Web標準抱有偏見的人可能會說,使用表格布局可以輕松實現良好的三欄布局。那我們來看看表格的代碼:
以下為引用的內容:
<table>
<tr>
<td id="column1"></td>
<td id="column2"></td>
<td id="column3"></td>
</tr>
</table>
可能表格在表現上能容易達到三欄布局,但是代碼的結構上與上面一樣是多層嵌套。<table>和<tr>標簽是是冗余的。
正確的方法應該是下面的代碼:
以下為引用的內容:
<div id="column1">
</div>
<div id="column2">
</div>
<div id="column3">
</div>
而 http://www.djangoproject.com 這樣使用:
以下為引用的內容:
<div id="subwrap">
<div id="content-main">
</div>
<div id="content-related">
</div>
</div>
<div id="content-extra">
</div>
因為它認為第三欄只是額外的(extra)。這種布局從代碼上可以看成是兩欄布局,然后第一欄再分成兩欄,所以表現上是三欄。
這樣,符合結構和內容的關系,表現方面我們可以通過在CSS(級聯樣式表)中設定每一欄的寬度百分比來完成?;蛘呶覀兌x每一欄的固定寬度,再定義 body標簽的最小寬度(IE6不支持,所以需要把三欄放在一個div--container里,再定義這個div的最小寬度)。我們還有更多的方法。
當需要表現復雜的外觀的時候,我們應該怎么辦?比如圓角邊框,那么就使用圖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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