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手機絕大多數都是配置的鋰離子電池,該電池雖然沒有記憶效應,但用久了的電池性能也會下降的。主要表現為手機空載時顯示電量正常,但待機使用時間短,或者明明手機屏幕顯示滿格電量,一打、接電話手機就會提示電量不足或者關機。只要出現這種情況,一般說明電池的性能下降或者已經接近報廢,很多朋友就會換手機或者換電池。實際上,此時的電池完全可以通過對電池進行激活處理,讓手機電池再為你工作一段時間,遇到電池性能下降不嚴重的,完全可以通過激活處理讓手機電池成為正常的電池為你工作。下面是本人對幾款手機用久了的電池性能下降后的處理方法,供友人朋友參考。說明的是這種方法只是對大多數未達到報廢程度的電池有用,如果電池性能下降嚴重的,有可能不適用,那就只有作報廢處理。
1、給電池放電:當有的手機用一段時間后,感覺電池的待機使用沒有才用手機時的新電池經用,自己明顯感覺電池性能有所下降,這時你就要考慮對手機電池進行放電處理。
(1)、用自己自 制的放電電路對手機電池放電,可采用串聯電燈炮、電阻的辦法進行放電,這種放電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有這方面能力的朋友可參考《電子報合訂本 2004上期22頁〈老化鋰電池的應急修復〉一文》和其它有關文章進行放電。
(2)、在這里告訴大家,就用你現有的手機對電池進行放電,雖然效果沒有專用放電設備好,但也有一定的作用,可對電池進行一定的維護,起到一定的復活使用。就是手機及電池每當用到2-3個月就可進行一次完全放電,即將電池用手機放電到電池不能開機為止,也就是一開機手機即自動關機為止,一般可放電2-3次,再完全充電2-3次,電池就能基本恢復正常。
2、對電池進行激活處理:當手機電池經過以上完全放電后,要對電池進行激活處理,其辦法有二如下。
(1)、用自己裝置的專用電路對電池進行激活,也就是用交流8-12的交流電源,在電源中串聯電燈泡或者限流電阻調節充電電流的辦法,先小電流后大電流對電池對電池進行激活處理,具體辦法參考《電子報合訂本2004上期22頁〈老化鋰電池的應急修復〉一文》和其它有關文章進行激活處理。
(2)、利用手機本身的充電功能對電池進行激活。即在完全放電的情況下,用線充經過手機對電池進行完全充電,一般充電12-14小時左右。只要連續的完全放電2-3次,再完全的給電池充電2-3次,手機電池會有一定的好或者有一定的復活。
3、平時用手機每隔2-3個月就可按上面的辦法對電池進行一次放電和激活處理,你的電池壽命會得到一定的延長,大家不妨試試。
以上的辦法和經驗只是個人參考有關電子報刊并經過平時操作得來的,供有興趣的友人朋友參考,不一定完全正確,但對電池的使用絕對沒有害處,大家有時間可按上面辦法處理,對你一定有所幫助的。
不對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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