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選擇器權重值
CSS 具有自己的優先級計算方法,而不僅僅是行間>內部>外部、ID>class>元素
1. 樣式類型
行間樣式
<h1 style="font-size:12px;color:#000;">我的行間CSS樣式。</h1>
內聯樣式
<style type="text/css"> h1{font-size:12px; color:#000; }</style>
外部樣式
<link rel="stylesheet" href="css/style.css">
2. 選擇器類型
選擇器 | 栗子 |
---|---|
ID | #id |
class | .class |
標簽 | p |
屬性 | [type='text'] |
偽類 | :hover |
偽元素 | ::first-line |
相鄰選擇器、子代選擇器 | > + |
3. 權重計算規則
4. 比較規則
1,0,0,0 > 0,99,99,99。也就是說從左往右逐個等級比較,前一等級相等才往后比。
無論是行間、內部和外部樣式,都是按照這個規則來進行比較。而不是直觀的行間>內部>外部樣式;ID>class>元素。之所以有這樣的錯覺,是因為確實行間為第一等的權重,所以它的權重是最高的。而內部樣式可能一般寫在了外部樣式引用了之后,所以覆蓋掉了之前的。
在權重相同的情況下,后面的樣式會覆蓋掉前面的樣式。
通配符、子選擇器、相鄰選擇器等的。雖然權值為0000,但是也比繼承的樣式優先,0 權值比無權值優先。
5. !important
!important 的作用是提升優先級,換句話說。加了這句的樣式的優先級是最高的(比內聯樣式的優先級還高)。
<style> p{color:red !important;}</style><p style="color:blue;">我顯示紅色</p>
ie7+和別的瀏覽器對important的這種作用的支持度都很好。只有ie6-有些bug
p{ color:red !important; color:blue; } //會顯示blue
但是這并不說明ie6不支持important,只是支持上有些bug。
p{color:red !important; }p{color:blue;} // 這樣就會顯示的是red。說明ie6還是支持important的
當 !important 規則被應用在一個樣式聲明中時,該樣式聲明會覆蓋CSS中任何其他的聲明,無論它處在聲明列表中的哪個位置。盡管如此,!important 規則還是與優先級毫無關系。使用 !important 不是一個好習慣,因為它改變了你樣式表本來的級聯規則,從而難以調試。
在使用 !important 時需要注意:
網上的帖子大多深淺不一,甚至有些前后矛盾,在下的文章都是學習過程中的總結,如果發現錯誤,歡迎留言指出~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的學習有所幫助,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VeVb武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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