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和保障淘寶健康的價格秩序,規范賣家誠信合規地展現商品/服務的價格,淘寶現明確價格管理相應規范。此規范發布時間是2015年5月15日,將于2015年5月22日生效,有賣家發現茵曼旗艦店的價格已經進行修改了。
淘寶價格規范具體內容如下:
一、商家在淘寶(含淘寶、天貓、聚劃算等平臺)發布商品/服務時填寫的所有價格,均應嚴格遵守法律規定、遵循市場規律,確保可以提供任一價格的合法依據或可供比較的出處。商家不得虛構原價,不得虛假促銷。
二、淘寶對商品/服務的價格展現提供多種形式。
1、商家在商品/服務發布頁面填寫一個價格、且不使用任何工具對該商品/服務進行營銷的,商家初始填寫的價格即為擬成交價,寶貝在前臺僅展現一個價格。
2、商家在商品/服務發布頁面填寫一個價格、且使用工具對該商品/服務進行營銷的,則此時商家初始填寫的價格并非該商品/服務的擬成交價,它會因為商家使用工具而在寶貝展現時被系統劃上橫線(“劃線價”),以示與擬成交價的區別(劃線價圖例: 擬成交價圖例:)。
三、商家對商品/服務的價格展現形式具備自主管理的權利。
1、商家要求商品/服務僅展現一個價格(即擬成交價)的,商家在商品/服務發布頁面僅填寫一個價格、且不使用任何工具進行營銷。商家可隨時返回商品/服務發布頁面修改價格。
2、商家要求商品/服務既展現擬成交價、也展現劃線價的,商家填寫初始價格后使用工具對商品/服務進行營銷,寶貝會因為商家使用工具而在前臺展現多個價格。
3、商家使用折扣類工具對商品/服務進行打折促銷的,商家應當確保打折的基準價為商品/服務的原價,并對原價、折扣、擬成交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4、商家使用其他工具對商品/服務進行營銷的,商家應當對所有劃線價、擬成交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劃線價必須為滿足法律及本規范規定的真實價格。
四、商家報名參加淘寶組織舉辦的折扣類營銷活動,應當依法提供原價,并按照原價的基準真實打折。商家參加淘寶組織舉辦的其他營銷活動,可以按照淘寶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活動價格,且商家應承諾所有價格均滿足本規范第一條的規定。
五、商家有任何虛構原價、虛假促銷行為的,商家應承擔所有的違法責任。
*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有關條款解釋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降價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七日內沒有交易價格,以本次降價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法律禁止任何虛構原價的行為,經營者所有的打折促銷應在原價基礎上進行。
此次淘寶價格發布規范很有可能讓原來賣家常用的低價虧本沖量,再提價的方式行不通了,比如9.9虧本沖量一周,提價到19.9,顯示價格會出現:9.9是劃線價格,19.9是擬成交價。還有可能就是不能虛報價格在用打折軟件改成促銷價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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