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編輯每日的工作內容自然離不開互聯網,8小時的工作制也是工作制度,但日前,我國首部《網絡成癮診斷標準》通過專家論證,玩游戲成癮被正式納入精神病診斷范疇,卻另無數網絡編輯啞然。按照《網絡成癮診斷標準》,網絡成癮分為網絡游戲成癮、網絡色情成癮、網絡關系成癮、網絡信息成癮、網絡交易成癮5類。
國內一些有關部門和專家,總是具有大無畏的犧牲精神。面對來自大眾普遍的質疑與反對,總是一副英雄氣概,任你無論怎樣反對和抵制,都要咬緊牙關挺過去,都要把自己的觀念和想法付諸實施,強加給社會大眾。
前段時間,“網癮病”這一概念初一提出,就幾乎立即招致了網上一邊倒的反對之聲。但反對畢竟只是反對而已,絲毫不會影響到不食人間煙火的專家們,他們以及他們的工作斷不會因為任何反對之聲而停止。根據《人民日報》11月13日消息:由總后衛生部組織、北京軍區總醫院牽頭制定的《網絡成癮臨床診斷標準》近日通過專家論證,意味著我國醫學界診斷“網癮“將實行標準化,“網癮”也首次被該標準列為精神疾病治療范圍。因為其一些更為具體的診斷標準,正式出臺的《標準》再次激起強烈反彈,網民們極盡嘲諷和挖苦之能事,反對之聲一片嘩然。
該《標準》對網絡成癮病診斷的臨床界定標準有七項,其中一項就是量化的指標是平均每天連續使用網絡達到或超過6小時,而且這種癥狀達到或者超過3個月。我對相關各方的網站進行了搜索,并未找到這個《規定》的原文,所以其他六項標準顯然暫時還無從得知。單就明確這一項標準而言,使我不得不怏怏不樂,不得不坐下來考慮自己是否該到醫院去檢查治療一番。因為工作的關系,每天要不停地在網上查找資料、傳遞信息和寫些只言片語的文章,自己仔細算算,每天上網的時間基本都在八小時以上,而且此種狀態已經持續了不止是三個月,至少可以說有三年之久了。但后來仔細想了想,我才發現我的擔心是完全多余的。與專家們的擔心恰恰相反,不上網除了偶爾會擔心一些臨時性的工作任務無法完成外,我甚至是巴不得天天都不用上網,到處去游山玩水好好地放松放松。事實上,對于那些以網絡運作為基本工作方式甚或謀生手段的人來說,顯然八小時還是保守了許多。很顯然,以上網時間的長短來界定是否患有精神病實在是有些離譜。
根據《光明日報》2月14日一篇文章顯示,在日本沿用了近八十年的“老年癡呆癥”,因為“癡呆”一詞含有的輕蔑含義,給不少患者帶來了心理壓力,也產生了不少消極后果,所以厚生勞動省在廣泛征求網民意見的基礎上,正式“把老年癡呆癥”一詞改為“老年認知癥”。與此相比,因為毒癮、毒癮、官癮等等,使得“癮”本身表達的更多的是一種帶有貶義色彩的含義。據此看來,把部分人群對網絡依賴特征,簡單地定性為“網癮”也顯然有些不妥。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某些部門和專家很是有這樣的習性和勇氣。從饅頭標準到粽子標準,從京劇進課堂到征收“呼吸稅”,我們無不看逆民心而動的所謂強制政策與標準。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也有一天會也出臺一項“強制推行病”診斷標準,給某些職能部門和專家們的“強制推行病”也給好好地把把脈,好好地治一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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