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對將子類對象賦值給父類對象有點心得,想和大家分享一下.但本人水平有限,請各位指正和批評.
言歸正傳,下面是幾個小例子,請大家看一看.
測試一
父類:
public class Supclass |
子類:
public class Subclass extends Supclass |
結果:this is 父類print()方法――此時對象是Subclass@126b249
此時對象是Subclass@126b249
說明:
Supclass sup=new Subclass();
雖然聲明的對象是父類對象,但實際的內存空間是子類對象的。
繼承父類的方法public void print()被調用,輸出的是子類對象名字解析。
結論:編譯時聲明的對象是父類對象,但運行時卻是子類對象.子類沒有重寫父類的方法,則此 時的對象調用繼承父類的方法。
測試二
父類:
public class Supclass |
子類:
public class Subclass extends Supclass |
結果:this is 子類print()方法――此時對象是Subclass@126b249
此時對象是Subclass@126b249
說明:
我在上個例子的基礎上,重寫了父類的print()方法,此時的調用的是子類的print()方法。
結論:在上個例子結論的基礎上,我得到了一個結論:此時對象運行時確實子類對象,如果子類沒有從寫父類的方法,
則此時的對象調用繼承父類的方法;否則,此時的對象調用子類方法.
問題: 我們是不是可以從上面的測試得到的這樣結論: 將子類對象賦值給父類對象(即Supclass sup=new Subclass()),
我們得到的就是子類對象,即sup就是子類對象??????
測試三
父類:
public class Supclass |
子類:
public class Subclass extends Supclass |
} |
結果:此時的屬性時:父類屬性
說明:我在第一個測試的基礎上,給父類添了一個屬性className,在子類重寫了這個屬性.
但我輸出此時對象的屬性時,卻是父類的屬性.
結論: 將子類對象賦值給父類對象,方法和屬性和我們正統的繼承關系很不一樣.
問題:
此時對象究竟是子類對象,還是父類對象?
開始推測:
我在推測之前有幾點須聲明:
1.當我們new一個子類對象時,父類對象的構造函數同時也被執行,即父類的一些必要信息和子類對象共占一個內存空間,
當我們方法重寫時,于是我們就能使用super這個指代父類的對象.
2.java中對象并不是完全的面向對象思想做的,即不是把一個對象的屬性和方法同時封裝到對象中.
而是對象有自己的屬性,方法卻是引用類中的方法,可以說它是把屬性和類中方法的引用封裝到對象中.
于是對象調用的方法不是自己的方法,而是類中方法.至于java為什么要這樣做,我就不知道了.
3.當對象被加載到內存時,類先被加載到內存中,此后類應是一只留在內存中.至于類什么時候從內存中消失,我也不知道.
我想java一定有自己的回收機制,就像回收對象一樣.
4.編譯和與運行是完全不同的事.編譯時主要做的是聲明對象的類型,分配屬性,檢查語法錯誤等
運行時做的是,將對象加載內存(一般用new,反射也常用), 運行代碼執行功能等.
5.若是讀者您和我在這幾點沒有產生共鳴的話,或者說我們在這幾點沒用相同的認識的話,你會覺得我在胡說.
也許你會覺得我的專家分太低,就覺得我的可信程度就低.但我想說的是學不分先后,達者為先.
呵呵,我已準備好將我的專家分變為負值了,不胡扯了,我們繼續.
推測:
1.當我們編譯Supclass sup=new Subclass()時,sup對象被聲明為Supclass類,于是sup對象的屬性便是父類對象的屬性的值,
3.接著2繼續,若我們重寫父類的方法時,由于sup對象的內存空間是子類對象的內存空間,子類的方法public void print()已被加載到內存中.
所以我們調用的是子類的方法public void print();如果你需要調用父類的被重寫方法,需要用super.
這段話可以對測試二進行解釋.
總結:
以下純是個人觀點:
將子類對象賦值給父類對象,所得到對象是這樣的一個對象:
它是一個編譯是為父類對象,但運行卻是一個子類對象,具體特征如下.
1.被聲明為父類對象
2.擁有父類屬性
3.占用子類的內存空間
4.子類方法覆蓋父類的方法時,此時對象調用的是子類的方法;否則,自動調用繼承父類的方法.
5.我人認為這個對象既不是父類對象,也不是子類對象.當我們用到它的方法時,
我便把它看成子類對象;若用到它的屬性時,我把它看成父類對象.
它是一個占用父類屬性,而使用子類方法的對象.至于到底是什么對象,我認為還是得根據聲明來,它應算是父類對象,但擁有子類方法.
想一想:
在測試三的基礎上,我們如何取出子類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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