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球業內風向標的四大WEB2.0公司:Myspace、Facebook、YouTube和Twitter的創始人們雖然都名利雙收,但企業本身和投資者至今未有突破性收獲。 WEB2.0這個概念在過去5年中一直是創業者和相關投資者關注的焦點:一方面作為網絡應用,取得了極大的成功;另一方面作為商業模式,則充滿了艱辛。
首先,從消費者(網民)的角度看,WEB2.0應用迎合了人的基本需求:話語權,引領大眾傳播迅速向社會化演變,從而在本質上顛覆了傳統媒體的精英傳播模式,讓傳統媒體向網絡媒體賣信息的“最后生存希望”徹底破滅。其次,WEB2.0應用中的SNS,也同樣迎合了人的另一項基本需求:交際。雖然SNS的應用方式還沒有得出最終結論,但是所有能提高人際交往效率的網絡應用,一定會成為一種成功的網絡應用。
所以,WEB2.0毫無疑問已經被證明是成功的網絡應用。但是,成功的網絡應用未必都能成為成功的生意。在互聯網的發展史上,很多成功的應用都沒有成為成功的生意,如:電子郵箱服務、即時通訊服務、P2P等。只有搜索引擎絕地反擊,找到了“ADSENCE”收入模式,最終救了Google和百度。
站在創業者的角度看,WEB2.0對那些首次創業的年輕創業者來說,是個很好的選擇。雖然從生意上看,WEB2.0未必能成功,但是如果能成功復制2.0 的四大模式之一,至少可以收獲經驗和名氣。而對于資深創業者而言,WEB2.0則未必是好選擇,因為單純的WEB2.0模式要想取得生意上的成功難度極大,創業者自身的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較高。
WEB2.0的生意要想成功,到底難在哪?
第一難是爭奪用戶。在當前的互聯網格局下,巨頭們擁有用戶優勢,很可能在市場逐步成熟時介入,逐步將用戶奪回。曾經發生在博客領域的例子就很典型,網絡視頻服務也正重演著這一幕。中國已存在像騰訊、百度、阿里巴巴這樣的互聯網巨頭,WEB2.0企業取得初步成功后,必然要遭遇這些強敵的圍堵。尚顯弱小的WEB2.0企業能否成功守住陣地?開心網到底能開心多久?
第二難是商業收入。互聯網領域有三種主流的收入模式:廣告模式、服務收費、電子商務。WEB2.0的廣告收入因為其隱私問題,被綁住了手腳,很難做到門戶的規模,注定了靠廣告服務難以做大。很遺憾的是,目前相對有些規模的WEB2.0企業卻都將廣告作為獲得收入的關鍵點。我認為,WEB2.0企業成功做大最好的方向是游戲和電子商務,這兩個市場大,需求分散,可以容納下較多的企業。不過這兩個領域對專業人才的要求也很高,誰能成功獲得優秀的游戲或者電子商務的專業團隊,就應該更有機會走向成功。就目前的觀察,51.com在戰略方面應該是比較成功的,很早就進入了游戲領域,而千橡互動也走在正確的道路上。相較之下,電子商務方面的機會應該更多,WEB2.0企業可以運用先發優勢,取得早期用戶,進而介入某個細分的電子商務市場,這遠比費力做廣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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